当前类别: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31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301
各分院、各相关部门: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毕业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对毕业生文明离校的管理,让毕业生顺利离校、安全离校、文明离校,特制订本通知如下:
1、即日起至6月16日,毕业生陆续开始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6月16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5:00在学院东校区风雨操场集中办理离校手续。
2、为了避免因办理学生人多、排队拥挤等情况,各分院、班主任应通知学生能尽早办理。近期有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任务的学生,最好能在答辩期间办理相关离校手续,并通知每个学生带好图书馆的借书证,以方便办理。
3、6月16日在学院大剧院举行毕业典礼,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外语学院:9:00-10:00
机电学院;10:30-11:30
工学院:13:00-14:00
商学院:14:30-15:30
6月16日中午12:00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地点另定)。
    4、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暂时住校者,须到学生社区办公室办理好手续。
    5、采取多种形式对全体毕业生进行以“宁职院育我成才、我为宁职院添彩”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让毕业生树立“宁职院以我为荣”的意识。
    6、全体毕业生要加强自我教育和管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严禁酗酒,自觉爱护公物,爱护校园,保持室内整洁、干净,确保宿舍内所有设备及房间完好无损,严禁乱涂乱画,严禁搬动、拆卸室内家具,严禁在宿舍区域内焚烧废弃物品。对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毕业生,学校将视情节作相应处理,如通报用人单位、推迟对毕业生的派遣等。
    7、加强助学贷款毕业生的诚信教育,认真履行毕业生还款确认书,填写好毕业后工作单位联系表,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健康发展。
    8、各部门要从维护学院稳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大局出发,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密切配合,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 
    9、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分院及相关部门应安排干部、班主任等人员,积极走访毕业生,加强安全教育,尤其要做好弱势群体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学工部
                                        2006年5月30日
版权所有:浙江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联系电话:0574-8689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