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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
发布时间:2007-04-23   来源:学校网站   浏览人次:273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根据中办发[2005]18号文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团浙联[2004]10号)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今年的招募部署,经主办单位协商,特制订2007年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定岗服务的方式,今年我省“两项计划”共招募300名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其中西部计划180名,欠发达地区计划120名左右),到四川省和我省部分县(市、区)基层从事为期一至二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招募程序
(一)启动宣传(4月中旬)
4月中旬,省“两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宣传、招募工作,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确定新闻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介,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努力在校园内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
为规范和统一全省的宣传动员工作,省项目办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1),各高校项目办要按照方案要求,根据学校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二)完成“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
1、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招募高校名单”。4月15日前,省项目办根据高校项目办的申报,确定本省参与招募高校名单,并已将该名单录入“招募管理信息系统”。
2、专人负责网上招募。4月15日前,各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一名专人负责使用“两项计划”网站的“招募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可能产生的调整。
(三)组织招募(4月中旬――4月底)
1、设立咨询
(1)在东方青年网站上建立专题网页,广泛接受查询;
(2)在省项目办开通咨询热线,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各类咨询;
(3)在各高校项目办设立校内咨询热线,由专人负责接听、解答相关咨询。
2、报名审核(4月25日至5月15日)
(1)报名。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5日。高校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组织学生报名参加“两项计划”。报名学生请登陆东方青年网(www.oy.net.cn)或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并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学生不必上网填报。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原则上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
(2)交表。报名参加任一项计划的学生均需填写书面报名表。报名表可以从东方青年网(www.oy.net.cn)上下载打印,也可以到高校项目办领取(详见附件2、3),填写后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所在高校项目办。交报名表时需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学校项目办初审确认。高校项目办应提醒学生注意“两项计划”规定的健康状况要求(详见附件6),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3)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报名登记表》后,要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在确认其网上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及时在西部计划网络“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对报名学生的审核意见;对于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学生,审核意见填写在报名表“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意见”一栏中。对志愿者的审核,须在学生报名后三天内处理完毕。所有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将于7月份接受毕业证审核。
3、统计上报
5月15日前,高校项目办将参加“两项计划”的学生报名总体情况按统一标准汇总制作电子表格上报省项目办(表格由省项目办统一制定,可在东方青年网或QQ群“2007年两项计划”共享下载)。
(四)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学分总基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2)通过学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3)获得毕业证书
(4)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6)西部急需的医、师和法学类专业者,我省欠发达地区急需的农、林、水、医、师、文秘、计算机、工程建筑等专业者优先
(7)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8)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从2007年开始,我省两项计划志愿者签约期为1年,申请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和省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两项计划服务岗位规划和岗位要求,确定两年期志愿者名额。原则上,一年期的服务岗位不再接受延长服务申请。
2、选拔工作(五月中旬)
省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管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各地项目办需求岗位数量、要求等方面情况,确定并下达各高校“两项计划”招募指标及其对应的服务岗位。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志愿者。
选拔工作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既圆满完成招募任务,又尽量满足岗位需求。在选拔志愿者期间高校项目办要同省项目办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
3、组织面试(五月中旬)
高校项目办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要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4、分配岗位
各高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公示合格的大学生中分配岗位,分配时间截至5月20日左右。各高校项目办须及时将拟录取的入选志愿者名单和录取岗位按统一标准汇总制作电子表格上报省项目办(表格可以从东方青年网(www.oy.net.cn)和QQ群“2007年两项计划”共享5月底)
5月31日前后,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高校所在地为杭州的,由省项目办负责统一组织体检;高校所在地不是杭州的,由市级团委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6、公示。(6月上旬)
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7、审定确认(6月中、下旬)
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公布正式入选“两项计划”的志愿者名单。6月下旬,省项目办委托高校项目办发《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8、培训上岗
(1)7月中旬,参加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参加培训。
(2)7月中下旬,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
(3)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高校项目办要向学校党委做好专题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努力出台更加优惠的政策,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根据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以推动“两项计划”的招募机制建设,提高志愿者招募质量。
(二)严格选拔。各高校项目办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全国项目办公布的志愿者条件和选拔程序,认真做好体检、面试工作,真正将具有奉献精神且品学兼优的高校毕业生选拔为志愿者,确保报名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数量和质量上齐头并进。
(三)增强储备。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因素更换之需。
(四)做好服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以上工作。
(五)加强宣传。各高校项目办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印制宣传海报、校园BBS、手机短信等形式,着重宣传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和自主创业的志愿者事迹,集中报道中央、省、学校出台的鼓励政策,并及时向省、全国项目办报送工作动态,积极提供工作信息。
(六)培训实习。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
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浙江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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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电  话:(0571)85170051、85174175
传  真:(0571)85150800
报名咨询热线:(6000)13750859999 
各类报名表下载:东方青年网(www.oy.net.cn)
E-mail:zjzhaomu2006@163.com
(请注明“西部计划”或“欠发达地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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