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全国科协为适应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全面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组织发动广大学生积极投身“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大力加强校园科技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是围绕我院鼓励“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
为进一步培养、提高我院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强化科研竞赛的育人功能,提升科研竞赛的成果水平,为我院学生展示学术才华、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平台,从而选拔出一批优秀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做好准备,学院团委在2008年年底前启动浙江省2009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体制
我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行项目竞赛制,即参加竞赛的项目先进行立项申报,项目结题后再以成果的形式参加竞赛,获奖项目按等级获得相应的精神与物质奖励。
二、面向对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籍学生。
三、报名要求
1.竞赛报名的作品分为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两大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所有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2.报名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5月1日前近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我院本次作品竞赛是指完成时间为2007年7月1日到2009年5月1日间的作品成果)。
3.积极鼓励各类已获批准立项的或未结题但已有部分成果或已完成申报的校级、省级的学生项目和计划报名参加立项。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报名参赛的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报名个人作品的,报名者必须承担参赛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报名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5.参赛作品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的研究、医疗卫生研究以及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6.报名表由学院团委统一制作发放,学生可到学院教管会办公室领取或直接从学院团委主页直接下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
四、步骤与进程
1.宣传、发动、报名阶段(2008年11月29日-12月22日)
学院团委将通过网络、宣传栏等途径介绍学院2008年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赛制及相关情况,各分院办公室、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充分发动教师及学生,要广泛排摸,认真收集科技含量高、理论性强、应用前景好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并做好实验设备、资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跨分院的项目,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其所在分院报名。
各单位在整理汇总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22日下午16: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汇总表(见附件2)的文本材料报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励宁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到:lining2259@163.com。
2.评审立项和课题研究阶段(2008年12月-2009年4月)
学院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邀请有关专家就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评审通过后,学生针对本次竞赛的立项研究项目进行课题研究。
3.中期检查阶段(2009年2月初)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学院团委统一组织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作品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
4.验收、评审阶段(2009年5月)
重点项目由学院“挑战杯”组委会办公室统一预审后直接参加浙江省第十一届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一般项目如果符合本次竞赛作品要求的经组委会指导、修改后,经专家一致认同方可参加省比赛。
五、竞赛激励与奖励
1. 在省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在省竞赛中获奖的学生,根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记实、加分。
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08年11月28日
附件:
参赛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