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院优秀毕业生和省优秀毕业生本周开始评选,评选要求如下:
院优占本系总毕业生数的5%,省优要从院优中选,省优占本系总毕业生数的3%。
上交材料电子表统一格式如下:XX系院优毕业生登记表(共XX份),XX系院优毕业生名单汇总表(总1份),XX系省优毕业生登记表(共XX份),XX系省优毕业生名单汇总表(总1份)。
上交材料纸制材料统一格式如下: “XX系院优毕业生登记表(共XX份)” (注:正反面印制),一式两份,系里敲好章。 “XX系院优毕业生名单汇总表(总1份)”一式两份,系里敲好章。 “XX系省优毕业生登记表(共XX份)” (注:正反面印制)一式两份,系里敲好章。 “XX系省优毕业生名单汇总表(总1份)”一式两份,系里敲好章。
上交时间:3月10日。
具体评选要求和登记表格及汇总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