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收取年度团费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更好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现向全院(大一、大二)团员收缴团费,并将团费收缴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费标准:每人每月0.1元。收取2012年10月-2013年9月团费,共1.2元/人。
二、各系团总支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做好安排,并将收缴工作具体落实到各班团支部。
三、各系团支部要将收缴的团费及时上缴各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团费收缴登记表(附件1)电子稿发到896179197@qq.com ,打印稿及收齐的团费上交至学生事务中心1号窗口组织部。联系人:施家麒 联系电话:655956
四、院团委组织部将把各系团费的收缴工作作为一项考核团总支工作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委员会学院委员会
2012年11月20日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各系(分院)团费收缴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