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在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里,工商管理系志愿者队伍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的食堂门口举行了“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的签名活动并呼吁同学们要懂得保护自身消费权益,提高自身维护权益意识和能力。
消费者权益指的是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在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并且是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立法,得到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的权益。许多消费者都会在消费时遗忘自己享有的消费者权益,因此工商管理系志愿者进行了这次的签字活动,旨在唤起消费者们对自身权利的重视和维护意识。
图为:志愿者正指挥同学们在横幅上签名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纪念活动,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进行宣传。工商管理系志愿者通过“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活动对消费者权益进行宣传,希望企业能够诚实守信,尊重消费者权益,并且希望能够通过此次活动呼吁学生能够增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实用自身的权益。
图为:志愿者正在展示同学们已签过字的横幅
通过本次活动,希望同学们能够树立诚实守信的高尚品质和正确的消费观念。在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通过正当途径,正确维护自身权益。争做宁职院的好学子,争做社会的好公民,为打造和谐校园乃至和eight:150%;text-indent:24pt;margin:0cm 0cm 0pt;mso-char-indent-count:2.0;" class="MsoNormal">
工商管理系 李芳芳/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