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职院团〔201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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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第七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分院团委:
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六届委员会于2014年3月经选举产生,至2016年3月任期届满。按照《团章》规定,经第六届委员会讨论,拟定于2016年3月召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内容安排如下:
一、大会召开时间、地点
拟于2016年3月16日晚上(预备会议)、17日下午及18日中午在东校区李惠利大剧院召开,会期3天。
二、大会的主要内容
1、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听取、讨论并审议共青团宁职院第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并产生共青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七届委员会。
三、 各分院团委必须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1、各分院团委必须高度重视本次团代会的召开;
2、各分院团委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充分体现民主性和代表性,民主、公开、透明等原则,积极参与、配合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的成功召开;
3、各分院团委严格按照要求产生各代表团代表;
4、各分院团委必须根据附件文件材料要求认真按时完成相关事宜。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u/cms/tqpp/201601/06195506blr0.docx
2.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u/cms/tqpp/201601/06195528p0ea.docx
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u/cms/tqpp/201601/06195546y1m1.docx
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u/cms/tqpp/201601/06195604q0m1.docx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第七次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6年1月4日